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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應檢人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注意事項

1090319 民眾版-因應疫情應檢注意事項.pdf

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應檢人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注意事項   109.03.19版
一、 因應疫情, 各學術科測試辦理單位訂有相關防疫措施,請應檢人(含模特兒)配合執行,並請一律自備並佩戴口罩入場應試,如有身體不適狀況 或屬於自主健康管理者 請主動告知並說明近14日是否有國外旅遊(含轉機)或居住及接觸史。
二、 應檢人(含模特兒)於學術科測試當日,如屬於自主健康管理者,請在家休養、不得參加檢定。
三、 建議應檢人避免親友陪考,如仍需陪考,請配合學術科測試辦理單位相關防疫措施及自備並佩戴口罩 ,並配合填寫陪考人員登記清冊 。
四、 應檢人、陪考人員、模特兒等人員如測試當日經量測體溫有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情形:
(一)請儘速就醫、在家休養,陪考人員、模特兒等人不得進場,應檢人不得參加技能檢定,並由測試辦理單位開立檢測發燒證明,並聲明同意採行 退費或延期擇日測試或調整辦理單位等應變措施應檢人同意退費者於測試後 1 個月內,檢附該檢測發燒證明等文件向技檢中心(或受理報名單位)申辦退費。
(二)如應檢人自備之模特兒發燒或屬自主健康管理者,致無法入場進行測驗,應檢人應自負相關責任。
五、 應檢人如於防疫期間,測試前已有發燒【額溫 37.5 或耳溫 38 】等不適症狀 或屬於自主健康管理者 於測試日無法參加技能檢定者,請務必事先通知學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協助調移測試日如無法調移合適測試日請於測試日後 1 個月內 向技檢中心(或受理報名單位)申辦退費發燒者請檢附醫療院所開立證明 14 日內就診證明並註明有發燒等),另自主健康管理者請檢附衛生主管機關相關佐證文件。
六、 應檢人如因配合衛生、教育單位防疫相關規定,需採取防疫介入措施,致與應檢日期衝突無法應檢者,請即時通知學術科測試辦理檢定單位,並檢具下列任一項證明文件於1個月內向技檢中心(或受理報名單位)申辦退費:
(一) 醫療院所診斷證明醫療院所診斷證明(確診)。
(二) 居家隔離通知書。
(三) 居家檢疫通知書。
(四) 健康關懷通知書。
(五) 入境健康異常旅客配合衛生措施及健康管理敬告單。
(六) 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七) 教育主管機關或就讀學校開立該名應檢人確實為中港澳入境的學生、教職員工,無法參與檢定之證明文件。
(八) 請檢附醫療院所開立證明(須註明發燒等)。
(九) 測試辦理單位開立應檢人發燒聲明書。
七、 將視疫情變化隨時調整補充本注意事項內容 。

| 發佈時間:2020.03.25    來源:    檢視次數: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