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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者,勞保局將逕行調整提高。

為維護勞工之勞就保及退休金權益,勞保局運用103年度之財稅薪資資料,查核比對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提繳工資,分批將各投保(提繳)單位所屬被保險人(勞工)投保薪資、提繳工資低於財稅薪資所得者逕行調整提高,逕調勞就保投保薪資單位約4萬家,逕調人數約17萬人;逕調勞退提繳工資單位約5萬家,逕調人數約23萬人,逕調通函及名冊將分別於104年6月底及7月底寄發,並將自逕調日104年7月1日、8月1日起按調高後之金額計收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表示,過去辦理財稅逕調係依前2年之財稅薪資(例如:103年度依101年財稅薪資),故逕調之勞就保投保薪資、勞退提繳工資與逕調時之實際薪資常有較大落差。104年度透過財政部協助取得103年度財稅薪資臨時所得檔辦理財稅逕調,將更能貼近勞工逕調時之實際薪資。但因仍有時差,故被保險人(勞工)逕調後之金額如與目前每月薪資總額不符,事業單位可於收到逕調通知函30日內,檢具薪資佐證資料(如薪資明細等)寄送勞保局辦理更正。又其餘員工勞就保投保薪資、勞退提繳工資不符者,亦請速填具投保薪資、提繳工資調整表覈實申報調整,以維護勞工權益並免勞、資爭議。

又勞保局辦理財稅薪資逕調後,會將被逕調單位列入後續追蹤查察,如屬多次、連續被逕調等單位則辦理專案查核,經查核違法屬實即予裁罰,以督促雇主覈實申報員工之投保薪資、提繳工資,積極維護勞工權益。

| 發佈時間:2015.06.25    來源:    檢視次數:2226